2023-05-18 05:31:10 | kk律师网
一辆车从某种角度来说象征着一个家庭的幸福生活,而交通事故也是所有车主所不想面临的结果。因为发生交通事故会导致一些赔偿金额,那么,交通事故个人交哪些钱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司机承担强险外的部分,且按事故的责任比例分担这一部分。如果有商业保险,按保险合同的约定赔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2)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既然交警已经认定了双方的责任,那么双方应当按照责任划分承担赔偿责任。
2、赔偿首先由交强险部分先行赔付,不足部分由双方根据责任大小承担。
3、也就是说,如果双方如果一共损失了10万元,交强险赔了4万,那么剩余的部分由双方平摊。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5)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是指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肇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如果是由于人无法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均不属于交通事故;
(6)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7)当事人心理状态是过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若当事人心理状态处于故意,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车主应当所缴纳的金额需要根据交警定的责任来进行数额判断。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的资料整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交通事故个人交哪些钱这个问题。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交通事故发生了,很可能造成人身以及财产损害的,人身损害少不了要到医院就医,还要进行赔偿。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交通事故后换医院还可以理赔吗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道路交通事故原则上应在事发接受医院治疗。如果该医院发现没有相应条件诊治,可以转院治疗。原则上也是就近转专科医院或更上一级医院。但这是由医院决定而不是由家属要求可以决定的。如果发现家属通过非正常手段实现了转院,肇事方可以拒赔,由家属起诉到法院裁定。
是否可以转院,要看入住的医院:有医院给开的转院证明,将来在赔偿时转院后费用才赔偿,如果没有转院证明私自转院的,费用自己承担。
建议和医院协商,如果医院医治不了,会给开转院证明,转院证明到交警处盖个章后再转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
1、根据相关规定,损害赔偿调解的期限为30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15日。
2、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
致残的从定残之日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
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从被通知人接到通知的次日开始计算,规定期限的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期限最后一日的截止时间,以停止业务活动的下班时间为截止时间。
3、调解中,当事方更换调解参加人,连续计算调解次数和时间。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因为不可抗力或者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调解,调解时限中断。
4、当事人在调解期限不参加调解,又不报告公安机关或者未经公安机关同意延期调解的,调解期满后即终结调解。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事故后换医院还可以理赔吗”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以后还有可能要支付康复费用。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法律快车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更多相关文章关注kk律师网:www.kklvshi.com2024-06-10 02:58:19
2024-06-18 09:47:30
2024-05-14 04:37:34
2024-06-22 13:06:34
2024-05-13 06:54:44
2024-06-14 21:21:53